聽 “ 吃煙人 ” 講講滅火的手段!!
回顧
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困惑的問題。本文試著給出這些問題的答案。個人認為這些事項包括:戰略目的、戰術方法和技術手段的選擇。
要安全成功地處置一起火災事故,首先要確定以下幾個方面的選擇:
● 戰略目的
● 戰術方法
● 技術手段
外攻壓制了火勢,減少了熱輻射對被困人員的影響,為他爭取了更多時間。
上圖所示的情況可謂萬分危急,火勢發展太快,被困人員要忍受不斷增強的熱輻射,他實在忍不住跳樓的幾率有多高?
在短短兩分鐘時間內,火勢就從發展階段到全面燃燒階段……而且還有一名被困人員在陽臺上。
火勢幾乎馬上就被壓制,被困者的情況不那么危險了
如果沒有蒂爾特消防員們快速專業的處置,被困者可能會是完全不同的命運。只有通過年復一年嚴格的訓練才能達到這種水平。近幾年來蒂爾特消防在火場上貫徹執行了一系列新的理念。
1 、技術手段
下一階段需要決定的是技術手段。
通常情況下,為達到一定的戰術目標基層指揮員或戰斗員會選擇相應的技術手段。畢竟要達到一個目標有很多種方法,先讓我們來仔細研究一下對房屋的內攻。
決定了戰略進攻和內攻戰術,接下來很多消防站都會自主地選擇常用的水帶;一些會用高壓水帶,一些則用45mm低壓水帶。有趣的是我們有很多美國同行用70mm作為進攻水帶。
接下來進攻小組有多種方法在門口布置干線:
1.使用高壓水帶時,要鋪開備用余長,余長可以留在水罐車處、門口或者兩處都留;
2.使用低壓水帶時,可以用雙卷法或折疊法收卷的水帶,或者使用水帶卷盤。
網絡配圖
如果前門被鎖住了,同樣也有相應技術手段使你通過。這些技術歸于“破拆進入”類。
如何開門也需要選擇,是用哈里根還是一般的撬棍?或許門上有可以擊碎的玻璃,那門就可以從里面打開。
圖10
圖11
這種帶窗的前門,打碎玻璃比用哈里根簡單得多。
門一打開,根據現場情況很可能要實施進門程序,其中也有多種選擇,如果是戶外門,那一般不需要進行煙氣冷卻,但是否需要行進至房屋內部進行煙氣冷卻?
內攻組進門后,他們與水帶一起前進,每名隊員分布在水帶的哪些位置?他們是在水帶中段緊緊靠在一起?還是相互之間相隔幾米?他們帶了一盤水帶用來延伸嗎?這些問題要根據現場的布局來決定。
他們是否處在一條寬80cm的走廊內?如果是的話那必須保持一個接一個靠在一起。會有人在門口對門的開口進行控制嗎?根據內部煙氣量是否需要對煙氣進行冷卻?如果需要,是用開花水長點射還是短點射?誰手上拿著熱成像儀,看的頻率?
試想在1米寬的走廊頂部,煙層有半米厚,在走廊盡頭,煙從一扇關閉的門上部裂縫冒出。
他們(內攻組)迅速前進,周期性地用開花水對煙層進行短點射,隨后從熱成像儀中了解到煙氣溫度不算太高。
當他們到達門口時,又有幾個新的選擇:在大門口控制門的人需要轉移到這扇門來嗎?或者他們使用阻煙器?
阻煙器安裝好以后,需要進行新的進門程序,這套程序跟進入大門時不同:開花射流首先對內攻小組上方的煙氣進行掃射,而且由于能見度大大降低,團隊協作更加重要。
內攻小組進入房間后,可先用熱成像儀環視。我們看得見火嗎?從這個位置出水能否直接打到火焰,還是我們必須繼續深入房間內部?
房間內充滿了高溫煙氣,需要被冷卻,這不是選擇,而是必須的任務!但是我們還是要選擇冷卻的程度和方法。如果是一間大客廳,那應該選擇開花長點射。
隨著內攻小組深入房間內部(由于他們已經行進了相當長一段距離),“水帶管理”會越來越重要。這里也需要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果一開始就帶了一盤備用水帶做延伸,那么處理這個大客廳就有足夠的余長。如果沒有(備用水帶),那內攻組水帶可能不夠長,其中一名隊員就要返回去拽水帶。又或者,基層指揮員安排所有四人在進攻路線上。
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兩人進行水帶管理,他們也可以處理好門的開關或安裝阻煙器。
一段時間后,內攻小組會發現著火點。同樣,他們需要選擇如何將火滅掉。對處于發展階段或通風不暢的火災,直接射水是正確的選擇。在這些情況下,一般都選擇直接進攻。
但假設內攻組打開門發現火勢處于全面燃燒階段,那通常會選擇間接進攻(在比利時稱作“多點進攻”)。
在執行這一戰術時,首先是隊員之間需要保持通訊,可以確保良好的團隊協作。其次,基層指揮員甚至是總指揮都要保持無線電通訊。
在這里做出正確的選擇也很重要。通訊太少達不到效果,太多會影響到火場內正在進行不同任務的其他組員。
現場指揮部本來就要考慮很多事情,手臺使用過于頻繁只會使他們頭大。因此大家在使用手臺前先考慮清楚要說什么。
內攻戰術有以下技術:
· 將水帶延伸至前門
· 破拆進入
· 進門程序
· 門的控制
· 使用熱成像儀
· 縱深水帶管理
· 煙氣冷卻:長點射、短點射
· 安裝阻煙器
· 直接或間接滅火
· 通訊(電臺)
以上按順序細分了“內攻戰術”,這樣的分解同樣適用于其他戰術,也存在一個戰術需要多個技術的情況。
通常單個技術有多種選擇,要根據內攻人員的實際情況擇優而選。如果既要選得正確,又要執行得漂亮,那充足的培訓和練習必不可少。
2 、誰來做這些決定?
上文中羅列出了火場上所有要做的決定,但并未清晰地給出由誰來做這些決定。
圖 12 模型:通常火場情況下,各個級別人員的職責
圖12標明了每個人在火場中處于指揮鏈上的位置:總指揮、基層指揮員、各個班組。
理論上,當每個人按自己的意愿做決定時都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對總指揮來說這個責任就是利用手頭所有資源確保行動成功和參戰人員安全。
基層指揮員要為車上的戰友們負責,他接到總指揮任務,要確保他的人盡全力完成任務。
而兩人小組的責任則要小得多。如果兩人之間有一名班長,那他就應該領導這個小組。
在沒有明確領導的情況下,他們必須一起做決定。上級會給他們任務,他們必須盡全力而為。
最簡單的情況是總指揮與基層指揮員同時到場,兩人同時進行現場評估。
隨后總指揮確定戰略目的。他可以選擇一到兩個戰術方法,也可將戰術選擇權交給基層指揮員。
如果火災很嚴重(例如:養老院),總指揮還要協調聯動其他單位:是否還需要更多的救護車。很顯然,總指揮能做哪些決定有自由的空間。但他必須決定火場的戰略目的。戰術方面更多的是灰色區域。
在一般房屋火災中,總指揮會決定戰略目的和戰術方法,如果情況變得復雜,他會把戰術層面的決策權分配給水罐車指揮員。
當總指揮和基層指揮員同時到場時,基層指揮員可以加入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評估。如果情況允許,他們可以簡短地商討戰略目的和要執行的戰術方案。
在通風不暢的火災中,火勢的發展通常會停滯,兩個指揮員在下達命令前大約有30秒的時間進行討論。
當基層指揮員執行現場指揮部決定的戰術行動時,他有一定的自由空間,甚至可以選擇技術手段。
任何情況下,他都要給兩個小組下達任務,如果他只是將戰術目標告知小組,那小組成員可以自行選擇技術手段。
但基層指揮員也會明確戰術任務的細節方面,甚至于決定(最重要的)技術手段,兩人小組只需執行即可。一般房屋火災中,基層指揮員會確定重要的技術手段,如果情況復雜,他可以把技術層面的問題全部交給小組。
戰略目的-戰術方法-技術手段這三者之間有一些重復的地方。如果各級指揮員都能做出明智的決策,那不管是一般房屋火還是更復雜的火場,戰斗員都能很好地處理。
如果水罐車到場后,總指揮被耽擱還無法到場,事情就困難得多,特別是當基層指揮員還處于實習期間時。總指揮的所有任務都要落在他的肩上:確定戰略目的、決定戰術方法,甚至給小組指示技術手段。
他必須要權衡撲救火災的效率與安全。他是待在外面等總指揮到場,還是跟內攻組一起進入火場?很多時候都進退維谷。
一些時候很顯然內攻小組自己處理完全沒有問題,那基層指揮員最好是在外部協調工作,但當危險系數很高時,基層指揮員最好在火場內指揮內攻小組。情況越艱難,大家越需要一個好的領導。
“以身作則,靠前指揮”
在美國,指揮員需要身先士卒。如果指揮員自己都不能以身犯險,那他就沒資格要求隊員們身處險境。所以在危險性較高的行動中,基層指揮員深入參與內攻是很有必要的。總指揮到場后,他必須出來做CAN簡報,兩人再商討下步行動。
如果其他車輛(例如云梯車、供水車、第二輛水罐車)在總指揮之前到場,事情就會極度困難。如果云梯車和供水車上都沒有隨車干部,那首車干部別無他法,必須主持協調火場上的全部工作。這在相當艱難的環境下是非常重要的責任。
3、結語
這篇文章的主題不帶有切實的科學性,文中所論也不是絕對的正確,可以看到對此有很多其他的觀點。
指揮員了解要做出的決策非常重要:戰略目的、戰術方法、技術手段。在此之上整個機構對“指揮”這一特定的行為有清晰的認知。
在比利時,推廣采用事故指揮制度(ICS)是今后需要提高的事項之一,因為現在(火場指揮中的)“灰色區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