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筑火災撲救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一、一般建筑分類及其特點
(一)民用建筑的分類和特點:
按照使用性質分
按承重結構所用材料分
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
四級耐火等級是木屋頂、難燃燒體墻壁組成的可燃結構。
(二)工業建筑的分類和特點
工業建筑是供生產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根據工業生產的類別、生產要求不同,他們的分類和特點分述如下:
按工業建筑的用途分;
按車間內部生產狀況分;
按廠房層數分。
(三)一般建筑物內的火災發展和蔓延
一般建筑物內火災發展過程:
火災的初起階段
燃燒猛烈階段
衰減熄滅階段
(四):一般建筑物內火災蔓延的特點
1、房間起火的蔓延
2、走廊、樓梯間著火蔓延
3、頂層起火蔓延
4、悶頂起火蔓延
二、一般建筑物結構倒塌破壞的特點:
(一) 一般建筑結構倒塌破壞的原因:
高溫原因
爆炸
附加荷載
消防射水
(二)一般建筑結構倒塌破壞的規律:
結構倒塌破壞的次序一般是從上到下,先吊頂后屋蓋,最后是墻柱。
(三)一般建筑結構倒塌破壞前兆:
變形過大
異常聲響
所謂煙是指浮游在空氣中的固體或液體微粒以及材料熱合體或燃燒時產生的氣體混合物。建筑材料和建料裝修材料等可燃物,火災時受熱分體,然后與空氣中的氧反應燃燒,產生種種生成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亞硫酸氣、鹵化氫、碳化氫等,火災煙氣會造成嚴重危害,具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減光性和恐怖性,火災煙氣的危害性可概括為對人們生理上的危害和心理上的危害兩方面。煙氣的毒害性和減光性是生理上的危害,而恐怖性則是生理上的危害。
(一)火災煙氣的毒害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缺氧
火災時煙氣中含氧量往往低于人們生理正常所需的數值,當空氣中含氧量降到15%時,人的肌肉活動能力下降,降到10%——14%時,人就四肢無力,智力混亂,辨不清方向;降到6%——10%時,人就暈倒,氧氣濃度低于6%時,在短時間內,人們將會缺氧窒息死亡。當著火時,氧氣的最低含量可達到3%。
2、中毒
煙氣中含有各種有毒氣體,而且這些氣體的含量已超過了人們生理正常所允許的最低濃度,造成人們中毒死亡。
3、高溫
火災煙氣具有較高的溫度,這對人們也是一個很大的危害,在著火房間內,煙氣溫度高達數百倍,在地下建筑中,火災煙氣溫度可高達1000℃。
(二)火災煙氣的減光性:
著火時煙氣中含有較多的煙粒子,這些煙粒子對可見光是不透明的,對可見光完全遮蔽,當煙氣彌漫時,可見光因受到煙粒子的遮蔽而大大減弱,能見度也就大大降低,這就是煙氣的減光性。同時可加煙氣中的有毒氣體對人的眼睛有極大的刺激性,使人睜不開眼,從而能見度下降,火場行動就不方便。
(三)火災煙氣的恐怖性
四、一般建筑火災撲救對策
(一)內攻為主,輔以外攻
撲救一般建筑火災時,應盡量深入建筑物內部打近戰,部署主要兵力直接消滅火點。進攻的主要途徑是建筑物內部的樓梯間走廊以及外陽臺等等。
(二)阻止火勢垂直蔓延
1.撲救多層建筑火災部署力量時,應主要在燃燒層部署力量消滅火勢,同時,在受火勢威脅較大的上面樓層部署力量,阻斷火勢通過樓層由局部向上層蔓延,并注意空氣結構火勢的垂直發展,必要時進行破拆,射水滅火,對燃燒層的下層也要部署力量,負責監視和檢查火情,一旦遇高溫和火焰,應立即冷卻或消滅火焰,防止火勢從起火層向下層蔓延;
2.對于金屬管道導熱而引起的上下蔓延,要組織力量在燃燒層的上、下層隨時注意檢查和消滅燃燒;
3.當煙火從窗口竄出威脅上一層時,應及時設水槍陣地向窗口射水,阻止火勢向上蔓延。
(三)撲救悶頂火災的措施
1.單向蔓延的悶頂火災,應在火勢蔓延的方向上部署力量,堵截火勢;
2.火勢沒有燒穿房蓋和吊頂時,應以內攻為主,水槍水進入悶頂的途徑,一般是從天棚口或破拆吊頂進攻,也可從外部通過天窗,破拆房蓋等方法進入悶頂滅火。采取外攻時,吊頂下層應設置力量,防止火勢向下蔓延;
3.火勢燒穿房頂后,應在內攻的同時,輔以必要的外攻合擊滅火。
(四)多層建筑同時燃燒的滅火措施
1.多層同時燃燒,而頂部尚未燃燒時,應由上而下的逐層部署力量堵截火勢,消滅火災;
2.如頂部各層已全部燃燒,要在燃燒層的下部部署力量堵截,防止火勢蔓延至下層,而后在著火的多層部署力量撲滅火勢。
五、滅火注意事項
應及時采取措施,減輕高溫煙氣對消防人員和被困群眾的威脅;
對在滅火前沿和進入燃燒區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
開啟著火門窗時,人要站在門窗兩側,先行射水降溫,避免室內爆燃噴出的高溫氣流傷人;
對于深入建筑內攻,尤其是進入悶頂滅火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屋面行動要謹慎,防止滑落傷人;
2)破拆時,要有保護;
3)寒冷冬季有霜凍,要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滑落;
4)要注意及時改變射流狀態,減少水漬損失。
六、一般建筑火災撲救技術
(一)、火情偵察
1.建筑物內是否有人被煙火圍困,被困人員的數量,所處位置,通向這些部位的通道是否暢通,是否需要破拆;
2.起火部位火勢方向,燃燒范圍火勢沿空心結構蔓延的可能性,查明著火部位的上下層和毗鄰房間受火勢威脅的情況;
3.查明建筑結構特點,根據構件燃燒時間推斷是否會有倒塌危險;
4.查明建筑物的通風狀況,有無防火墻、老虎窗和悶頂入口等情況。
(二)、火場救人
1.自救;
2.利用車輛裝備救人。
(三)、選擇適當的滅火陣地
1、水槍陣地的選擇設置
(1)水槍陣地嚴禁設置在門窗正對的位置和輕質屋頂、遮陽棚、雨搭的上面或下面。需要從上方實施破拆、堵截時,必須利用消防拉梯架設在承重墻上,并做好保護,作戰人員不得離開消防梯(屋頂作業建議使用單杠梯平鋪在屋頂,同時與拉梯鏈接;作業人員在單杠梯上作業,并做好固定鏈接)。
(2)依靠承重墻;
(3)利用消防梯。 當著火層在兩層以上時;
(4)利用地形地物。
2、分水器陣地的設置
地面進攻時的位置,分水器通常設置在上風方向以及火勢蔓延方向的側面;或兩支水槍的中間部位,水槍需要上屋頂時,則設在靠近消防梯處;
樓層進攻時的位置,分水器通常設置在接近燃燒層的樓梯間;若幾層樓同時燃燒,擔負下層進攻任務的戰斗班,可將分水器設在下層樓梯間;擔負上層堵截任務的戰斗班,則將分水器設置在上層樓梯間。
(四)、火場破拆
1、破拆的意義:
火場破拆是指消防人員為完成查明隱蔽火源,救人和疏散物質,發揮滅火劑作用,阻止火勢蔓延,排除險情,改變火勢蔓延和煙霧流動方向,接近火源和進入建筑物內部等各項戰斗任務,對建筑物及其構件或其它物體,進行局部或全部拆除行動。
2、破拆方法
滅火戰斗中,進行破拆行動時,應根據對象的不同;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主要有砸撬法、拉拽法、切擴法、沖撞法、爆破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