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更新時限的法律法規中的規定?
答:關于MSDS修訂,目前要求僅是‘及時’,暫未規定時限,也未規定頻次。
相關條款: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修訂)
第十五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當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所載明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GB/T 16483-2008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
3.2供應商應向下游用戶提供完整的SDS,以提供與安全、健康和環境有關的信息,供應商有責任對SDS進行更新,并向下游用戶提供最新版本的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