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堆垛)總體要求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T12801-2008)5.8.1.2:應保證儲存物品的平穩、安全。垛的基礎要牢固,不得產生下沉、歪斜或傾塌。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5.3.1生產設備不應在振動、風載或其他可預見的外載荷作用下傾覆或產生允許范圍外的運動。
《港口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安全作業規程》(GB/T36029-2018) 《危險貨物集裝箱港口作業安全規程》(JT 397-2007)
GB/T36029-2018:
《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GA1131-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
GA1131-2014:
GB50016-2014(2018):
4.1.5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和可燃材料堆垛,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應符合本規范第10.2.1條的規定。
10.2.1 架空電力線與甲、乙類廠房(倉庫),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類液體儲罐,液化石油氣儲罐,可燃、助燃氣體儲罐的最近水平距離應符合表10.2.1的規定。
35kV及以上架空電力線與單罐容積大于200m3或總容積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0m。
表10.2.1 架空電力線與甲、乙類廠房(倉庫)、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水平距離(m)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6.1化學危險品儲存安排取決于化學危險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腐蝕性商品儲存養護技術條件》(GB17915-2013)
GB17915-2013:
《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GB 4387-2008)6.3.9易燃、易爆物品的裝載量不得超過貨物載重量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車廂欄板。 《沖壓車間安全生產通則》(GB 8176-2012) 《巷道堆垛起重機 安全規范》(JB/T 11269-2011) 古銅色Safety注: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細則中,有的規定堆高限度規定不超3m。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如堆垛物質特性與方法(如貨架式)、地基條件等多種因素,辨識出是否可承受風險,即以人不受到傷害為其本出發點來判斷物品堆高安全性。
GB 8176-2012: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 第6部分:裝卸條件及作業要求》(JT/T 617.6-2018)
JT/T 617.6-2018: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11) 《建筑施工易發事故防治安全標準》(JGJ/T429-201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 F90-2015) 《石油工程建設施工安全規范》(SY/T6444-2018) 《石油化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標準》(GB/T50484-2019)
JTG F90-2015:
JGJ/T429-2018:
SY/T64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