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下,有些人總感到賣工業氣體是“搖錢樹”,未經當地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安全審查,有的廠站還無證經營。沒有規矩,哪成方圓,事故隱患就這樣釀成。
有些充氧站人員,連最起碼的氧氣、氫氣知識都不知道,安全意識也不強,尤其是那些村辦、鎮辦個體戶,蠻干瞎弄,拿性命開玩笑。有專家指出,在他進行鑒定與分析的氣瓶爆炸事故中,與私人液氧汽化站、個體氣體經營部及未經勞動部門安全審查的制氧站、充裝站相關的,比例高達75%。
不少充氧站總認為充裝工、搬瓶工是粗活,隨時招來臨時工,不培訓就上崗。這種情況還較普遍,應嚴格持證上崗。
在氣瓶爆炸死亡事故中,氫、氧瓶混充占很大比例。氫瓶氧瓶螺紋不同,氫瓶(可燃氣體)瓶閥為左旋,氧瓶(非可燃性氣體)瓶閥為右旋,氧氣瓶閥當然裝不進氫氣瓶。但有的操作人員無知硬裝,結果釀成慘劇。
有些事故是不按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的,如超壓致爆、開關閥門動作過快、帶油脂作業、瓶子不檢超期使用、未禁煙火等等。
現在不少氧氣廠站,氣瓶大循環、大周轉,加上管理不善,進來的瓶子不檢驗不登記,沒有余壓也充,色標不明也充,無序混亂,出了人命事故,來龍去脈搞不清,沒有氣瓶檔案,也就無從查究。
水電解隔膜不嚴密,氧氣里滲透進氫氣,或氫氣里滲透進氧氣,品質不純,在使用時達到氫氧混合爆炸極限,就會發生事故。有人說,從氫氧站充來的氧氣“靠不牢”,也有道理,應引起到水電解的氫氧站拉氧氣者的注意。
氧氣帶水,鋼瓶內殘余水又不按時倒掉,就越積越多,使鋼瓶遭腐蝕,壁厚減薄,出現“界面腐蝕”。有幾例瓶爆事故,爆破口就發生在腐蝕界面(界面爆破)或壁厚減薄處(薄壁爆破)。要特別注意接觸海水作業的氣瓶,瓶檢周期為兩年,要求空瓶余壓大于0.2MPa。例如1996年5月13日,煙臺氣體壓縮機總廠一只氧氣瓶發生爆炸。原因為瓶體受到嚴重腐蝕減薄,最薄處僅1.8mm,氣瓶又經曝曬,氣體壓力升高,在薄弱處致爆(爆前沒有作定期檢驗)。再如1996年9月4日,天津華北氧氣廠一只正在充裝的氧氣瓶爆炸。經調查,為接觸海水作業的氣瓶,有海水倒灌人瓶,使瓶壁腐蝕減薄(最小壁厚處僅2.2mm)所致。
氧氣助燃易爆,必須禁油禁火,這是常識。可有的氧氣廠站在切割現場、廢品收購站等,進行充灌或焊割作業,場地到處是油污,又臟又亂;有的甚至用打火機試瓶氣,還有叼著香煙開氧閥,這就難免不發生燃爆事故。為減少焊割場所瓶爆傷亡事故,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的引氣管線拉得長一點為好,讓瓶子遠離作業人員一些。還有就是氣瓶顏色不明,分不清是什么瓶。用氫氣瓶去充氧氣,不少是色標不明顯造成的。
氣瓶嚴禁敲擊、碰撞,必須輕搬輕放,可卻有將氣瓶用腳從汽車上踢下來的卸法。氣瓶應防止曝曬,杭州曾發生過一只放在船尾上的氧氣瓶突然爆炸的事故,致使一位到運河洗東西的女士被炸身亡。原因是:該瓶受夏天烈日曝曬(未遮蓋),升壓后致爆。為此,夏天裝運氣瓶時,要有遮陽物覆蓋,尤其是露天堆放的氣瓶。
現在液氧汽化充裝站一哄而上,配泵置瓶問題較多。沈陽發生的瓶爆事故,就是液氧泵容量大,而充裝的瓶子小,速度快,時間短,再碰上激發條件(如油脂、爆鳴氣體、關閥摩擦等)而發生的。
氣瓶爆炸事故不少,教訓也很多。多數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因為大家在使用和操作中不重視,導致氣瓶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