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版)解讀
2024年1月3日,生態環境部對《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進行征求意見,這是危險廢物名錄的第4次修訂,也是新環保法出臺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動態調整要求的具體落實。
從這次修訂的總體思路來看,危險廢物名錄對危廢的類別確定更為精準,對日常管理工作中反映較為集中的廢物也在名錄中進行了及時的修訂,可以看出下一步危險廢物管理朝著精細化的角度進行管理,同時,動態調整的頻次將可能比以往更為迅速。
本次修訂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對煤氣生產過程中廢水處理污泥進行了限縮,流化床氣化技術、氣流床氣化技術煤制氣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移出名錄
新的名錄修訂稿中將煤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不包括廢水生化 處理污泥)修改為固定床氣化技術制煤氣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不包括廢水生化處理污泥),將流化床、氣流床氣化技術煤制氣廢水處理污泥移出名錄。
對于煤化工行業而言,煤氣化技術可以說是現代煤化工的基礎核心,幾乎所有的現代煤化工產業鏈都是以煤炭氣化為工藝源頭,因此,除煤炭直接液化的項目外,幾乎所有的現代煤化工行業都涉及煤氣化技術的應用。
而煤化工產生的廢水通常會給人們的印象是高濃度、高污染、有毒、難降解的工業廢水。因此,在以前的名錄中,煤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均被認定為是一種危險廢物。但,就煤化工企業在實際生產運行中的一些實踐來看,不同氣化技術產生的化工廢水其污染特征差異極大。
煤氣化工藝中,在造氣爐出口通過循環水冷卻噴淋系統降低煤氣溫度,同時把煤氣中攜帶的能溶于水或者微溶于水的有機雜質、未分解的氣化劑(水蒸氣)和焦油冷凝下來,并將煤氣中的灰分洗滌下來,從而產生大量的煤制氣廢水,這是煤制氣廢水的主要來源。
煤氣的潔凈程度與煤氣化廢水有直接的影響,不同的工藝、不同的原料所產生的煤制氣廢水水質差異也極大。目前,現代煤氣化技術大體可以分為固定床氣化技術、 流化床氣化技術、 氣流床氣化技術3 種。
作為世界上最早開發和應用的氣化技術,固定床氣化技術在煤氣化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但是,因其熱解溫度相對低,造氣廢水水質較為復雜,部分固定床氣化工藝COD可高達10000 ~ 20000 mg/L,同時還含有大量對生物新陳代謝有抑制性和毒性的酚類﹑酯類、烷烴、多環芳烴以及吡啶、喹咻等雜環類物質。
氣流床氣化技術是20世紀50年代初發展起來的一種氣化新技術,以過熱蒸汽和氧氣為氣化劑,攜帶水煤漿或煤粉顆粒通過特殊噴嘴高速噴入氣化爐內,瞬間發生火焰反應,因其出色的生產能力和氣化效率,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應用。
氣流床造氣廢水主要來自煤氣洗滌水和渣水分離水,由于氣化溫度高,氣化反應區溫度高達 2000℃,廢水有機物濃度低,COD濃度一般在500 mg/L,且污染物大都為小分子有機物,可生化性好,廢水水質相對較為清潔。
流化床氣化工藝產生的廢水量相對較小,同時因其相對固定床較高的溫度和壓力,水質中含焦油、油、酚在高溫下都裂解,此類污染物較少,CODcr濃度低,廢水水質污染程度較低,介于固定床和氣流床之間。
從三類氣化工藝來看,固定床氣化技術的造氣廢水污染非常高,且含油大量有毒有害的雜環類物質,在廢水處理過程中,大量有毒有害的物質極易吸附在污泥中,名錄中將固定床氣化技術廢水處理污泥列入危險廢物。
而氣流床和流化床因其較高的溫度,雜環類物質在高溫下基本分解成小分子有機物,有毒有害物質濃度較低,從征求意見稿來看,目前的管理思路是,將這兩類氣化技術廢水處理污泥移出名錄。
幾乎所有的現代煤化工行業都離不開煤氣化技術,從目前的修訂思路來看,可以大大減輕現代煤化工行業危險廢物管理的壓力,也是得對于現代煤化工行業固體廢物的管理更為精細化和科學化。
(二)黃金行業的氰化尾渣進行了限縮,僅將金精礦氰化尾渣和含氰廢水處理污列入名錄,金礦石氰化尾渣被移出名錄
對于黃金行業而言,本次修訂有一個重大變化,那就是將“采用氰化物進行黃金選礦過程中產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廢水處理污泥”修改為“采用氰化物進行黃金選礦過程中產生的金精礦氰化尾渣和含氰廢水處理污泥”。
這一變化,可謂極大。
氰化尾渣是黃金生產企業采用氰化提金法,用氰化物如氰化鈉等提煉黃金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氰化提金法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因工藝簡單、金回收率高等優點在世界黃金工業中占據主導地位。
2016年8月1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版)》發布,將“采用氰化物進行黃金選礦過程中產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廢水處理污泥”定性為危險廢物,對于離不開氰化提金工藝的黃金企業來說,這一規定的出臺如同給企業戴上了“緊箍咒”。
對于1噸金礦石僅能提煉30-100mg的黃金行業而言,氰化尾渣產生量非常大,可以說1噸金礦石中脈石的含量接近100%,即便對于采礦企業在生產金礦粉的過程中,尾渣的產生量也是巨大的。
如此大量的氰化尾渣被定性為危險廢物,基本確觸動了行業的“生死閥”,很多企業質疑,以黃金行業工藝處理水平而言,尾渣中氰化物的含量已經很低了,化為危險廢物名單是否有必要,因此黃金企業呼聲強烈。
在中國黃金協會、各大集團、各大企業的呼吁和組織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與長春黃金研究院對氰化尾渣進行了大量研究工作,出臺了《黃金行業氰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對規范氰化尾渣的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推動了2021年版的名錄對氰化尾渣實施了豁免。
雖然,2021年版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依然將氰化尾渣列入危險廢物名錄中,但是在2021年版的名錄中將氰化尾渣進行了豁免管理,規定氰化尾渣在滿足《黃金行業氰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要求進入尾礦庫處置或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情況下,其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直至此次修訂,進一步推動了黃金行業氰化尾渣的精細化管理,將金礦石氰化尾渣(以未經選別作業的金礦石或經選別作業金礦石的尾礦為原料,經碎磨、預處理后,采用氰化浸出提取金后的氰渣)直接移出名錄,僅將金精礦氰化尾渣列入名錄。
據相關企業、科研機構和有關檢測數據顯示,金礦石氰化尾渣的氰化物含量是極低的,基本可以排除其毒害特性,這可能也是這次修訂將金礦石氰化尾渣移出名錄的原因,名錄的修訂,再一次為黃金行業解綁。
(三)對離子交換樹脂再生污泥、為廢焚燒底渣、飛灰、廢水處理污泥、噴漆過程中的漆渣進行限縮
將“離子交換裝置(不包括飲用水、工業純水和鍋爐軟化水制備裝置)再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修改為“”離子交換裝置(不包括飲用水、工業純水和鍋爐軟化水制備裝置,以及廢水處理成套工藝中的離子交換裝置)再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將離子交換裝置再生過程中的廢水處理污泥不列入名錄的范圍進行了擴大,涵蓋了廢水處理成套工藝中的離子交換裝置再生產生的污泥。
這與離子交換樹脂的管理方式有關。
在2016年版的危險廢物名錄中,廢棄的離子交換樹脂被列為危險廢物,不論處理原水水質如何,都按照危險廢物管理,代碼為900-015-13,當時主要考慮到例子交換樹脂中可能會富集重金屬,因此被列為危險廢物管理。
在2016版名錄實施以來,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收到大量企業關于咨詢純水制備、鍋爐軟化水制備過程中產生的廢棄離子交換樹脂是否屬于危險廢物的問題,因為其處理的原水中基本不含有害物質或者有害物質含量極低。
在大量此類問題反饋的基礎上,《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中將離子交換樹脂進行限定,規定名錄中不再包括飲用水、工業純水和鍋爐軟化水制備裝置的離子交換樹脂。各地在執行中也不再將飲用水、工業純水和鍋爐軟化水制備裝置的離子交換樹脂按照危險廢物管理,有些地方,如上海,直接明確此類離子交換樹脂按照一般工業固廢管理。
此次修訂中,雖然未對900-015-13進行修訂,但對于900-046-49中不納入名錄管理的離子交換樹脂再生過程產生的污泥進行了擴大。
將“危險廢物焚燒、熱解等處置過程產生的底渣、飛灰和廢水處理污泥”修改為“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焚燒、熱解等處置過程產生的 底渣(不包括生活垃圾焚燒爐協同處置感染性醫療廢 物產生的底渣)、飛灰和廢水處理污泥”。
對于危險廢物焚燒而言,將焚燒產生的底渣、廢水和廢水處理污泥進行了限縮,僅包含了焚燒毒性、感染性的危險廢物,也就意味著具有腐蝕性、反應性、易燃性的危險廢物焚燒后的底渣、飛灰和廢水處理污泥不再列入名錄。
同時,由于醫療廢物也屬于危險廢物的一種,此次修訂中對于生活垃圾焚燒爐協同處置感染性醫療廢物產生的底渣不直接列入名錄,但對于該類底渣而言,按照名錄中不包括的理解,對于此類底渣需要通過鑒別予后確定屬性予以管理。
以上僅為小編個人看法,供各位企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