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力企業安全 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能安全〔2015〕1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電力企業安全 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中國電建、能建集團公司,有關電力企業: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電力安全生產的系統化、科學化、標準化和精細化管理,提高電力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類電力事故的發生,現就加強電力行業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建設目標 (一)總體要求。準確把握電力生產的特點和規律,深入研究如何在現有安全管理基礎上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統性、前瞻性、可控性,探索適合電力行業生產實際的、基于風險的,系統化、規范化與持續改進的安全風險管理模式,逐步構建一套理念先進、方法得當、管控有效的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立隱患排查新常態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各類事故,保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保障。 (二)建設目標。以風險控制為主線,以危害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持續改進的閉環管理為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系統地提出電網、設備設施、勞動安全、作業環境、職業健康風險管控的內容、目標與途徑,強調事前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事中落實管控措施、事后總結與改進,最終達到風險超前控制和持續改進的目的。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三)實施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電力企業要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技術標準,規范風險評估方法,量化風險等級。要發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地辨識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人員行為、環境條件等因素可能導致的安全、健康和社會影響等方面的風險,確保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的及時性、全面性、科學性。要對辨識出的風險分類梳理、分級管控、分層落實,確定出各類、各級、各層的安全預控重點。要建立風險數據庫并持續地開展動態辨識,評估更新,對辨識出的風險進行動態管理。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電力企業要按照“沿用、完善、建立”的總體思路,“以規范、簡潔、高效”為指導思想,以風險控制為主線,以PDCA(策劃-執行-檢查-改進)的閉環管理為原則,系統梳理完善風險預控的規程、標準和制度,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預控體系文件,為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在制度和標準的編制過程中,應詳細梳理各項管理業務,明確各項業務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步驟,并在制度中以流程圖等直觀、簡明的形式讓風險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地,為全面規范、深化體系應用奠定基礎。 (五)做好風險管控工作。電力企業要對評估出來的不可接受的風險,結合風險類型和性質,結合企業自身的安全技術和經濟能力,結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創建、技術改造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針對性的應對措施。對不同種類、不同等級的風險應該明確相應的管理職責和實施主體,使風險管控在日常工作得到落實。 (六)建立檢查、審核等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電力企業要對風險預控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并通過安全生產工作會、安全分析會等形式對風險預控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對檢查和回顧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限期整改。要建立體系審核工作機制,編制體系審核管理辦法,明確審核內容和方法,檢驗風險預控體系的有效性、全面性和適宜性,確保風險可控在控。要根據人員、設備、環境和管理等因素變化,持續地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估、管控與更新完善,實現風險預控體系的持續改進。 三、措施保障 (七)樹立“關口前移、系統管控”的安全理念,為體系建設奠定思想基礎。各單位要從促進電力工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高度,提高對安全風險預控體系重要性的認識,樹立關口前移和系統控制的安全理念,以理念指導思想,以思想引領行動,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全意識和行為,為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八)強化理念宣貫和人員培訓,為體系建設構筑人才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涉及安全生產各環節,需要全體員工的積極、主動參與。電力企業在體系的推進過程中必須進行理念的宣貫和全員培訓,使企業員工,特別是各級管理人員掌握體系管理內容、體系結構和運作方法,解決員工基本認知,并掌握體系核心內涵,徹底消除員工畏難情緒和抵觸情緒,激勵全員做好體系建設的內在動力,有效推動體系的建設和實施。 (九)堅持閉環管理的工作原則,為體系建設提供有效手段。電力企業要按照體系建設PDCA閉環管理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起符合本單位生產實際的、科學的、規范的風險預控流程:從構建目標責任機制、運行推進機制、考核激勵機制、持續改進機制等方面下功夫,將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立和日常管理有機結合,建立常態化、制度化、體系化的工作機制。 (十)培育安全文化,為體系建設營造良好氛圍。電力企業要大力實施理念引領,文化滲透工程。大力弘揚先進的安全理念,培養員工“事前風險辨識、事中風險管控、事后回顧總結”的作業與管理行為模式,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從他律階段向自律階段、團隊互助階段過渡,實現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實現安全管理的自主管理、自主提升。 四、工作要求 (十一)結合生產實際,實現體系本土化和專業化。電力企業安全風險體系建設應基于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現狀,能夠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實際問題。在建設過程中,要結合電力安全生產傳統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對國際上先進的安全管理體系要加以消化和吸收,堅持傳承和創新并重,實現體系本土化和專業化,避免生搬硬套。各級各類人員的業務技能,包括管理技能、技術技能,是風險預控管理建設質量的最大制約因素,需要不斷進行培訓,提高體系專業化水平。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電力企業要結合安全風險預控體系建設需求,加強組織領導,設立體系建設組織機構,確定管理機構職責、人員構成和職責分工。要根據體系建設的基礎和初步準備情況,制定推動體系建設的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方法、責任分工和工作周期等。在體系的推行過程中,要強化生產技術、調度、安監、教育培訓等部門的通力合作、相互協調,發揮專業優勢,確保所制定的制度標準符合生產實際和風險預控的要求。 (十三)堅持全員參與,促進安全意識的提升。風險預控體系以一種自下而上的方式,電力企業要發動全員(包括承包商及其員工)參與到崗位危害的辨識、風險評估和管控工作中,使員工清楚自身面臨的安全風險、可能后果和控制方法,建立按標準做事的行為模式,促進全員安全意識的提升。 (十四)杜絕形式主義,實現持續改進。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推行要堅決杜絕形式主義,不能將體系的建設和實施作為一種運動和一項短期工作進行突擊,各單位要切實把推行體系建設作為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持續改進的手段,切實發揮體系作用。 國家能源局 201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