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女職工工作場所特殊勞動保護,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身心健康,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經第 屆職工代表大會第 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女職工,并向本單位全體職工公示告知。
第二章 勞動就業保護
第四條 本單位在錄(聘)用女職工時,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中應具備女職工特殊保護條款,明確不得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第五條 本單位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指自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止)內,除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而孕期、產期、哺乳期未滿的,除女職工本人提出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外,勞動(聘用)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孕期、產假、哺乳期期滿。
第三章 工資福利保護
第七條 本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職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權利。
第八條 本單位不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歧視女職工。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限制女職工參與上述活動。
第十條 婦女節(3月8日),女職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條 本單位在發展的同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持續改善女職工工資福利待遇,不斷提高女職工權益保障水平,促進女職工共享發展成果。
第四章 生育保護
第十二條 本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對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十三條 女職工月經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患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第十四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對懷孕滿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本單位不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或適當減輕工作;在從事立位作業女職工的工作場所設置休息座位。
(三)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本單位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與職工本人協商一致,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四)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根據醫療機構證明,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和育兒假,按照本地規定執行。
(二)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三)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四)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其懷孕期間予以減輕工作量;經女職工申請,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工作崗位。
(五)女職工休產假,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由上級領導批準簽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核對并備案。
(六)職工根據所在地規定申請休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育兒假等假期可參考上述流程辦理。
第十六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不安排其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三)嬰兒滿周歲后,經醫療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章 職業安全健康保護
第十七條 本單位加強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在生產發展的同時,投入專項資金,通過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十八條 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婦科疾病、乳腺疾病檢查以及女職工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關愛更年期女職工,經醫療機構診斷為嚴重更年期綜合征的,經治療效果仍不明顯,且不適應原工作的,應暫時安排適宜的工作。
第二十條 本單位公開承諾,對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持零容忍態度,明確禁止性騷擾的具體行為,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制度,完善必要的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消除性騷擾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開通熱線電話、意見箱、電子郵箱等多種形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據專門制定的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對反映問題妥善處理,并對女職工提供心理疏導和依法維權的支持,積極創建安全健康舒心的工作環境。
第六章 管理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明確由 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的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建立由工會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女職工在小組成員中保持一定比例。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檢查結果。
第二十三條 女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向 部 門或監督檢查小組舉報投訴。經調查核實后,督促相關部門整改。
受理部門: ;投訴電話: ;
信 箱: ;電子郵箱: 。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本制度生效后,在履行過程中,勞動(聘用)合同履行地的相關規定優于本制度規定的,按最優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可以納入集體合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中。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