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工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1.食品制造企業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溫的設施設備和崗位,未采取防過熱自動切斷報警裝置和隔熱防護措施。
2.食品制造企業燃氣油炸鍋未規范設置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3.白酒儲存、勾兌、灌裝場所未規范設置乙醇蒸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或監測報警裝置未與機械通風設施或事故排風設施聯動。
4.紙漿制造、造紙企業使用蒸氣或明火直接加熱鋼瓶汽化液氯。
5.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業燃氣窯爐在燃氣管道上未設置低壓、超壓報警和緊急自動切斷閥,或退火爐、熱收縮包裝機等可能發生燃氣泄漏、聚集的區域未設置燃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6.日用玻璃制造企業爐、窯類設備本體出現裂縫或窯爐附屬設施故障間接傷害窯爐本體導致玻璃液泄漏。
7.噴涂車間、調漆間未規范設置通風裝置和防爆型電氣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