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 安全評估導則》解讀
《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導則》(AQ2078-2020)(以下簡稱《導則》)于2021年5月1日實施。現就《導則》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實施要求解讀如下。
一、制定《導則》的背景
據統計,我國海洋油氣產量在2020年已超過6900萬噸(當量),海洋石油已成為國家能源保障的重要支撐。與此同時,隨著我國海洋石油工業的發展,服役超過20年的固定式生產設施已近100座,并以每年10座左右的速度遞增。由于缺乏相關標準要求,設施在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后其結構本身安全狀況如何、能否繼續服役以及繼續服役期間如何有效管控安全風險等問題急需解決。
(一)解決現實需求,填補行業標準空白。
鋼制導管架及其連接桿件等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是海上油氣開采的主要依托,其設計使用年限一般與油氣田設計開采年限一致。隨著勘探和開發技術的不斷發展,大部分油氣田在達到設計開采年限后仍具有可觀的油氣產量,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仍具有繼續服役的現實需要。同時由于海上生產設施遠離陸地,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人員逃生難度大,為此主結構在設計時留有較高的安全裕度,這也為其繼續服役提供了可能。
目前,國內外均未出臺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方面的技術標準,各企業主要依據設計規范、設計文件等自行開展檢驗評估工作,缺乏規范統一的指導。制定并出臺《導則》彌補了這一領域的行業標準缺失。
(二)統一安全評估做法,規范安全評估行為,切實保障海上生產設施安全運行。
《導則》對安全評估一般流程、評估內容、評估結果、評估報告等方面都做了具體規定,其出臺實施后將有力指導安全評估、檢驗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按要求開展相關技術服務,切實保障海上生產設施的安全運行。
(三)完善監管體系,為監督管理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導則》的技術條款要求,主要以保障海上油氣開發過程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為目的,明確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的基本要求,規范老齡化海上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工作。《導則》作為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性標準頒布實施,將為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強化老齡化海上生產設施的監督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二、《導則》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概念、范圍,聚焦主結構風險。
《導則》中老齡化的概念,即指設施主結構達到或者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狀態。目前,在我國海上生產設施中鋼制樁基和導管架式生產設施占比超過了90%,為此《導則》主要對海洋石油鋼制樁基和導管架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作出規定,即在結構材料上適用于鋼制材料建造而成的主結構,在結構形式上適用于樁基生產設施和導管架式生產設施,其中導管架式生產設施包括導管架式固定平臺和導管架塔式剛臂系泊裝置。
(二)明確關鍵要求,確保評估質量。
《導則》規定了主結構安全評估工作的時間要求,即在生產設施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前2年內完成,以確認主結構能否滿足安全使用需求繼續服役;對于已經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主結構,應立即開展安全評估相關工作。為確保安全評估結果準確、可靠,《導則》對評估工作中的數據收集、設施主結構的檢驗等內容均作了詳細規定。
安全評估結果的可靠性,取決于所輸入的數據是否全面、準確。《導則》規定安全評估前需要收集原始設計資料、建造完工資料、平臺使用歷史資料、當前條件資料等四個方面的數據,并以資料性附錄的形式提供了資料收集清單。同時,為了保障安全評估結果可靠,要求在安全評估前對設施主結構的實際狀況進行檢驗確認,規定執行檢驗的單位應制定詳細的檢驗計劃。
《導則》基于業內成熟做法,規定主結構安全評估包括設計水平評估與極限強度評估兩方面內容。為保證評估結論的準確性,有效控制生產設施主結構的風險,《導則》要求在進行結構建模時,應確保模型與設施現狀一致,對于結構損傷、裂紋等可能影響結構性能的情形,應在模型中進行等效處理。
(三)明確評估結果,體現底線原則。
為充分保障海洋石油作業者的生命安全,《導則》設定了設施主結構整改指標,一旦評估過程中觸發了相關指標,設施主結構必須經過整改后才能繼續使用。未通過安全評估的設施主結構如果不采取整改措施,應及時報廢。
《導則》規定了安全評估報告的一般大綱要求,以及安全評估報告應由評估單位編制、審核、批準三級簽字,安全評估報告的批準人員應為評估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授權的技術負責人,從而體現報告的權威性。評估報告應給出設施主結構是否可以繼續使用、繼續使用階段的安全措施等。
(四)明確評估流程,規范報告格式。
《導則》結合國內行業現行主流做法、成熟經驗,依據安全評估一般流程,在數據收集、檢驗、設計水平評估、極限強度評估、安全評估報告、整改措施、報廢等方面明確了具體規定,同時以規范性附錄的形式,規定了安全評估流程、安全評估報告大綱,以規范安全評估的實施過程,保障安全評估質量。為便于相關方使用本標準,《導則》以資料性附錄的形式提供了安全評估資料收集清單和檢驗檢測報告一般格式。
三、實施《導則》的要求
《導則》對于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認真實施好《導則》,是確保我國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一是海洋石油生產者、作業者要積極組織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認真做好《導則》的宣傳和學習,確保有關單位和崗位人員熟悉、掌握《導則》有關要求,切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導則》關于設施主結構開展安全評估的時間節點有明確規定,各相關企業要積極做好安全評估的準備工作,及早謀劃,認真對照《導則》的具體內容,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時主動落實好《導則》要求。三是《導則》對規范安全評估服務機構、檢驗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安全評估、檢驗檢測行為將起到重要作用,各中介機構要認真學習《導則》的條款內容,不斷提升自身業務水平,嚴格按照《導則》開展設計、評估、檢測等中介服務。四是《導則》的頒布實施是對當前海洋石油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支撐,海油安監辦各分部及監督處要及時開展業務培訓,適時開展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保證《導則》有關要求在海洋石油企業落實到位,充分發揮《導則》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附件:AQ 2078-2020 老齡化海上固定式生產設施主結構安全評估導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