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應急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修訂情況的說明
自2019年應急管理部辦公廳發布《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后,時隔兩年財政部正式發布修訂稿,但隨后一直沒有正式發布實施。
財政部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意見的函( 財資便函〔2021〕83號)一直未能官方公布的原因之一是:第三次修訂后的《安全生產法》,2021年9月正式生效。相關的管理辦法需要要重新梳理,重新修訂。
剛剛,應急管理部又重新發布征求意見稿,這意味著新修訂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將很快實施生效。2022年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將迎來大變動。
關于《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修訂情況的說明
一、修訂背景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以下簡稱《辦法》)自實施以來,對推動企業增加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從根本上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起到切實的促進和保障作用。為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座談論證基礎上,財政部和應急管理部聯合起草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修訂情況
(一)擴大了適用行業范圍
修訂后《辦法》明確的適用范圍包括: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石油天然氣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冶金和有色金屬、機械制造、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電力生產與供應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
1.新增了民用爆炸品生產、電力二類行業(企業)。一是民用爆炸品生產企業主要生產工業炸藥、工業雷管等民用爆破器材,由于產品性質的特殊及生產過程的危險性,生產活動中易發生爆炸事故,屬于高危行業,本次修訂將其納入適用范圍。二是電力是重要基礎產業,電力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國計民生和經濟發展全局。目前我國有火力、水力發電等主要形式,以及核能、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新型能源發電形式。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包括發電、輸變電、供電等生產性工作。近年來,全球自然災害、極端天氣發生頻率和強度都呈現增加趨勢,每年電力設備都遭受嚴重損失。隨著電力系統規模不斷擴大,新設備新技術新領域帶來的新風險,特別是首臺首套設備、特高壓設備在電力系統推廣應用,以及電化學儲能的快速發展與規?;瘧帽┞冻龅男聠栴}需要采取措施治理。同時,網絡安全形勢日趨復雜,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面臨新的安全風險挑戰,保證電力安全對于保障國家安全、能源安全、社會穩定、人民福祉具有重大意義??紤]到電力行業安全的特殊性、復雜性以及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極端重要性,有必要加大電力行業安全投入保障。
2.調整了交通運輸、冶金、機械制造三類行業(企業)范圍。一是在交通運輸領域增加了城市軌道交通企業,主要考慮到城市軌道交通是提供旅客運輸服務的大容量城市交通系統,其安全狀況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二是將冶金企業調整為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與《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表述一致。三是明確了機械制造企業范圍,同時修訂了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品、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行業屬性內涵。
3.單列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從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來看,石油天然氣開采業與煤炭開采、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業同屬于采礦業。基于石油天然氣開采與其他非煤礦山開采的作業活動、安全投入方向以及安全監管的差異化,本次修訂將石油天然氣開采單列,并對其行業屬性內涵進行重新界定。
(二)調整了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1.適度提高了煤炭、非煤礦山、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煙花爆竹、機械制造六類行業(企業)標準。
煤炭生產企業。將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提取標準由噸煤30元提至噸煤50元,明確沖擊地壓礦井噸煤50元、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礦井、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礦井噸煤30元。標準的調整主要基于近幾年我國部分地區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沖擊地壓礦井、水害隱患嚴重礦井安全投入狀況,同時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分布廣,自然發火嚴重影響煤礦安全生產。且隨著工作面向深部延伸,受斷層、水、火、瓦斯威脅更大,安全投入逐年增加。
非煤礦山開采企業。根據對河北、山西、內蒙古自治區、遼寧、河南、湖北、湖省、四川、云南、新疆自治區等10個?。▍^)80余家非煤礦山開采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調查和研究測算,調整非煤礦山開采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即:金屬礦山地下礦山提取標準由每噸10元提升至每噸15元,非金屬礦山露天礦山提取標準由每噸2元提升至每噸3元、地下礦山提取標準由每噸4元提升至每噸8元,小型露天采石場提取標準由每噸1元提升至每噸2元。尾礦庫方面,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提取標準由每噸1元提升至每噸4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提取標準由每噸1.5元提升至每噸5元??紤]到實施閉庫尾礦庫后期危害治理投入較大,取消實施閉庫尾礦庫“每年提取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上限規定,以滿足其安全投入需求。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高礦山工程項目安全費用計提標準,由原來的2.5%上調到3.5%;鐵路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在原標準基礎分別上調1.0%;其他類型建設工程提取標準均在原標準基礎上調0.5%。標準的調整主要是考慮到各地反映的礦山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惡劣,鐵路軌道建設工程多涉及地下工程,安全投入需求較大。此外,多數企業反映因受建設管理程序制約,建筑施工企業提取安全費用“列入標外管理”無法得到落實,低價競標和變相擠占安全費用現象依然存在,《辦法》明確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當在編制工程造價時包含并單列安全費用,列入標外管理,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結合工程造價時計取的安全費用,根據實際工程建設前期所需、完工程度進行提取”。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安全費用計提標準由4%上調到4.5%;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安全費用計提標準由2%上調到2.25%;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安全費用計提標準由0.5%上調到0.55%。對于危險品生產與銷售一體化的企業,明確其銷售環節提取安全費用時,以上年實際營業收入扣除內部生產與銷售環節之間的互供收入為計提依據,以解決連續生產企業安全費用重復計提問題。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根據對湖南瀏陽市、醴陵市部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典型調查,重新調整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計提檔次與標準。即: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0%提取;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機械制造企業。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增幅分別為0.35%、0.25%、0.05%。
考慮到部分批準進行聯合試運轉的基本建設煤礦已經形成正常的生產能力,按基建礦井建筑安裝工程造價2.5%計提安全費用遠不能滿足安全投入要求。規定“批準進行聯合試運轉的基本建設煤礦,以上月原煤的實際產量為計提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2.單列并細分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提取標準。根據對中原油田部分下屬分公司、中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新疆吐哈油田公司等單位原油和天然氣開發板塊近幾年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調查和測算,結合中石油、中海油等單位對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提取標準調整的分類意見,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采油、采氣企業依據開采的石油、天然氣產量按月提取。石油、天然氣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為:每噸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氣7.5元;地下儲氣庫企業按照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5%提取;鉆井、物探、測井、錄井、井下作業、油建、海油工程等企業按照項目或工程總費用的1.7%提取。
3.交通運輸、冶金和有色金屬、武器裝備研制生產三類行業(企業)維持原標準不變。其中,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試驗企業,根據國防科技工業局意見,將“火炸藥及其制品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修訂為“軍工危險化學品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
4.新增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電力生產和電力供應企業提取標準規定。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確定主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意見。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確定主要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意見,電力供應企業提取標準是根據國家電網27家省電力公司營業收入和安全投入情況測算,并綜合南方電網等電力企業意見基礎上而確定。
(三)進一步擴大了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根據近幾年企業安全生產需求,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大危險源檢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運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職工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的獎勵等支出內容納入使用范圍。此外:
1.煤炭生產企業:增加了沖擊地壓礦井落實防沖措施支出、智能化升級支出、煤礦智能裝備及煤礦機器人等推廣應用支出。
2.非煤礦山開采企業:增加了地下礦山冒頂片幫防治設施設備、尾礦庫銷庫費用支出。
3.交通運輸企業:增加了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防災監測預警設備、鐵路周界入侵報警系統、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基礎設備安全檢測支出。
(四)優化了安全費用監督管理機制
一是簡化安全費用緩提、少提審批流程。企業依規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在確保安全投入的基礎上,安全費用上年末結余達到企業本年度安全費用提取計劃,企業可以緩提或者少提當年安全費用,但是需要按照管理權限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備。
二是對企業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提取使用情況不再作備案要求。
三是將企業安全費用“專戶核算”規定調整為“專項核算”。
四是將監管部門建立安全費用年度統計制度在《辦法》中進行明確,推動實現安全投入監督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五是明確了追責條款,為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執法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