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
2021年,《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浙江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浙應急〔2021〕75號)、《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的通知》(杭應急〔2021〕28號)等有關規定,
“行刑銜接”,又叫“兩法銜接”,是“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的簡稱。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是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及時移送案件,通過刑事訴訟程序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一種工作銜接機制,目的是防止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中出現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等問題。 制定出臺杭州市行刑銜接工作指引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幾點: 一是貫徹落實2019年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法院、省檢察院于今年6月制定出臺《浙江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結合杭州市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深化行刑銜接相關規定。 二是貫徹落實9月1日實施的新《安全生產法》加大處罰力度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危險作業罪的相關規定,從制度機制上進一步加以明確,切實增強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刑事處罰的合力。 三是全面總結杭州市近年來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實踐探索,更好地指導基層推進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工作。 省《實施辦法》規定了九類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市《指引》在此基礎上,新增了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案件,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案件,危險駕駛案件等三類涉嫌安全生產犯罪及其他關聯犯罪案件。 危險作業案件的證據除省《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材料外,需要評估現實危險性、認定是否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還應當提供評估論證意見和相關標準、規范。且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危險作業案件中的評估論證意見提出異議,申請重新論證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并同意重新評估論證的,應當及時委托相關機構和專家進行評估論證。 應急管理部門、人民檢察院在開展行政執法、檢察監督過程中,發現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涉嫌安全生產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派員提前介入。 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提出解決重要問題的方式和方法。對重大、疑難問題,可提請市委政法委召開聯席會議或協調會進行研究會商。市安委辦已與市平安辦聯合出臺了《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聯席會議的成員機構、主要職責和組織方式等。 對于案情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要加強輿情研判,統一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情,確保社會穩定。可以選取典型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組織開展庭審旁聽、以案釋法等活動,加強震懾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安全防范意識。 市《指引》的附件規定了《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移送參考標準》,按照安全生產綜合類、危險化學品安全類、礦山安全類、建設施工安全類、消防安全類等五大類型,明確了29種主要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所對應的刑事移送標準,尤其是今年高發的建筑施工領域中燃氣設備、電力設備等易燃易爆設備破壞行為的刑事移送標準,為調查處理事故嚴肅追責提供了參考。 今后杭州市還將根據實施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完善,出臺相應配套文件制度,使之更具實際操作性。 發布會現場,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就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Q: 請介紹一下《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的主要框架和內容。 A: 市應急管理局: 《指引》共四章十六條,對國家《工作辦法》和省《實施辦法》已作出規定的內容不再進行重復,結合杭州市辦理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案件的實踐探索,對認為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內容作了細化規定。 第一章為總則,對《指引》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辦案原則、移送管轄等內容作了規定。 第二章為案件移送與證據收集使用,包含非事故與事故案件的行刑銜接,對應急管理部門或事故調查組移送要求、證據規范、公安機關立案審查、補充調查、采取強制措施、案件督辦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尤其是針對危險作業案件的證據規定了詳細要求。 第三章為部門協作機制,對應急管理、公安、法院、檢察院四部門在安全生產行刑銜接過程中高效協同、線索移送、聯席會議、疑難會商、聯合通報、宣傳引導等機制建設作了規定。 第四章為附則,明確了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機構辦理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參照適用規定。 此外,《指引》以附件表格形式梳理了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移送標準。 Q: 在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行刑銜接機制中,公安機關的職責主要有哪些? A: 市公安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過程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市公安局積極參與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健全完善,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公安局的工作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一、加強巡查、依法嚴懲。市公安局大力推進安全生產領域問題隱患治理清除,今年以來,杭州市公安機關以“忠誠”系列行動為抓手,累計出動警力23萬余人次,檢查企業19萬余家次,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291起。全年共辦理重大責任事故及危險作業案件35起,對96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緊密銜接、閉環處置。市公安局會同應急、檢法等部門建立了“高效協同、線索移送、聯席會議、疑難會商、聯合通報、宣傳引導”6大長效機制,切實提升行刑銜接“親密度”。一旦有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均提前介入指導調查取證工作,并依托公檢法“小三長”聯席會議制度,有效統一執法尺度和執法意見,形成安全生產犯罪案件偵辦閉環。 三、緊盯重點、重拳出擊。市公安局抓住契機,成功偵辦多起典型案例。今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危險作業罪列入刑事打擊范疇,3月8日,市公安局聯合應急管理部門發現蕭山某公司倉庫內有176個危化品氣瓶后,雷霆出擊,僅1天時間就對該公司負責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是刑法修正案生效后杭州首例危險作業犯罪案件,被多家中央、省級媒體宣傳報道。5月16日,市公安局聯合多部門在蕭山一建筑工地檢查時,發現一塔吊司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已過期注銷,并發現其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建筑施工高度的危險生產作業行為,果斷查處,將塔吊司機、安全員、塔吊業務中介3人,以涉嫌危險作業罪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是國內首例在事故發生前,將安全員追究刑事責任的安全生產類案件,被省安委辦列為典型案例。 Q: 請問能否介紹下近年杭州兩級法院審理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 A: 市法院: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發展,事關社會和諧。杭州兩級法院從講政治、講大局、講法治的高度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始終貫徹以審判為中心,嚴格、依法、高效地辦理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努力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一、近三年受理案件的基本情況。2019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審理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數57件,涉及被告人數92人。在這些案件中,罪名相對集中:其中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類案件約占5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等類型犯罪的案件約占3成。 二、基本做法及典型案例。在辦理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中,杭州兩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加強與應急、公安、檢察等職能部門的溝通銜接、分工配合、相互制約。事實認定與定罪定性方面,始終堅持法治原則、嚴格依法開展審判活動,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量刑方面,在 “從嚴懲處”的總體原則下,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于事故發生以后,能夠積極組織、參與事故搶救,或者積極配合調查、積極賠償損失的被告人,法院也依法從寬處理,確保做到當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比如:富陽區人民法院辦理的田某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一案中,田某某作為勞務公司負責人,因公司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富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從嚴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田某某判處刑罰。該案的審理判決,對當地勞務公司管理人員做出了警示,同時促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加強監管。通過典型案件的審理判決,實現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地的目標,努力促進安全生產治理的法治化。 下一步,作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杭州法院將繼續嚴格、依法加強危害安全生產案件的審判工作,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配合與制約,共同提升辦理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辦案水平和辦案能力,以高質量的刑事審判工作,進一步為全市安全生產治理的現代化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Q: 在推進安全領域行刑銜接,懲治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方面,杭州檢察機關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發布后,還可以發揮什么作用? A: 市檢察院: Q: 近年來,杭州市應急管理部門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尤其是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工作方面有哪些做法和亮點?下一步,對進一步落實《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有哪些具體舉措? A: 市應急管理局: 近年來,市應急管理局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總要求,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群眾對安全工作的迫切需求,把執法工作作為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消除事故隱患,推動全社會安全生產的重要抓手,大力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現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連續下降,今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一是強化執法攻堅。通過“全員執法”“交叉執法”“多對一執法”“組團式執法”等多種形式,統籌整合市區兩級安全生產執法力量,攥指成拳,以危化品、礦山、煙花爆竹以及“三場所三企業”為重點,切實加大對事故高發行業、領域的執法檢查和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推行專家+執法隊員執法,提高執法的專業性、權威性和精準性,把執法重點聚焦到易造成群死群傷的企業和重大隱患上,著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底,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共檢查企業12816家次,實施行政處罰5666次、罰款額達到1.15億元。 二是力推行刑銜接。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市應急管理局就著手聯合公檢法研究制定《杭州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指引》,并將行刑銜接推進工作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各區、縣(市)也相繼出臺了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尤其是臨平區成立全市首個駐應急局檢察官辦公室,推動檢察部門主動提前介入重大安全生產案件調查取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辦理非事故類行刑銜接案件23起,其中蕭山區辦理的“余漢林氣體有限公司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涉嫌危險作業罪案”為全國首例危險作業罪案件,央視等多家權威媒體予以報道。 三是加強宣傳曝光。用好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體進行“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在主流媒體每月對違法企業和企業法人進行公示曝光;配合市委平安辦組織開展危險作業罪案件庭審觀摩等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形成警示震懾,提升企業安全法律意識,加強源頭防范。 下一步,市應急管理局將采取以下舉措繼續落實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工作指引:一是繼續加強機制制度建設。市應急管理局將會同市公安局研究刑事偵查提前介入機制,并督促各區、縣(市)健全完善本地區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加強應急和公檢法的溝通協調,推進行刑銜接工作順暢開展。二是推進各行業領域行刑銜接辦案力度。目前市應急管理局已梳理了各部門涉及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的刑事追責標準,下一步,會同公檢法制定指導規范,為各行業領域推進行刑銜接工作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