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壓載水報告表》提交指南
壓載水報告表和相關文件的提交時間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如果在進入加拿大管轄水域之前的航段的持續時間少于24小時,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在進入加拿大管轄水域之前但不遲于從最后停靠港出發的時間提交。 2.如果在進入加拿大管轄水域前的航段的持續時間少于96小時但超過24小時,則至少在進入加拿大管轄水域之前24小時提交;或者 3.至少在進入加拿大管轄水域之前96小時提交。
必須通過電子郵件將正式填寫的壓載水報告表和所需文件以電子方式提交到下面指定的郵箱地址,并且必須在主題行中寫明船舶名稱、IMO編號、在加拿大的第一個停靠港的名稱和預計到達日期/時間。
提交的文件需包括以下內容: 1.國際壓載水管理證書所有頁的副本,或同等文件; 2.國際防止油污證書(IOPP)證書或其臨時和補充證書所有頁的副本; 3.TCMSS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證明。
壓載水報告表提交后,船舶將收到一封自動回復的電子郵件消息,確認TCMSS已收到壓載水報告表。船長或操作人員必須在每份壓載水報告表副本提交后將其保留至少24個月。
公告還強調,船長有責任確保提供給TCMSS的所有壓載水報告表和所需文件經過完整和準確填寫。受壓載水法規約束的船長如果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或不準確的壓載水報告表和相關文件,有可能使船舶受到行政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罰款、檢查、扣留、改道或驅逐出加拿大水域,此外,根據行政罰款制度,船長可能會遭到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