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原因: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
9月2日,昆山市千燈鎮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對某電路板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僅更新至2020年,未對2021年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記錄,且無隱患整改通知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無考核結果等內容。針對上述情況,執法人員當即開具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依法對該企業進行調查取證,證實該企業存在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且未向從業人員通報以及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違法行為。千燈鎮綜合執法局依法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