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年檢”)工作程序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年檢”)工作程序
一、接收。申辦單位將申請材料向監管一處提出申請。監管一處根據《關于開展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審查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一字[2006]315號)的規定,對申辦單位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由監管一處指定人員予以接收;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對不屬于年度考核檢查(“年檢”)范圍的申辦材料,不予接收。
二、審查。由監管一處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1、企業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民爆物品使用許可證是否有效;2、本年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的變化、持證及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情況;3、本年度采掘(剖)、勘探作業進度和推行安全標準化情況;4、本年度企業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5、本年度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演練、與礦山救援單位續簽救護協議、與相鄰企業安全生產協議執行情況;6、本年度雇主責任保險續保、安措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情況;8、主要安全設施(備)的周期性安全檢測情況(報告)等。
三、決定。由監管一處處長主持召開處務會,全處人員參加會議。聽取經辦人關于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年檢”)接收審查工作情況匯報,討論研究并作出是否通過(“年檢”)的決定。
四、辦結。經處務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年檢”)的企業,由監管一處負責通知申辦單位前來領取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審查申請表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加蓋年度考核審查專用章);對決定不予通過(“年檢”)的企業,由監管一處出具以局名義不予通過(“年檢”)告知書,并負責通知申辦單位。
五、歸檔。(“年檢”)材料由監管一處進行整理,并移送局辦證中心歸檔。原則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對應。
六、(“年檢”)需提交的材料。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礦山企業,需填寫《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審查記錄表》,并準備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情況說明書面匯報材料及以下資料。
1、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營業執照,民爆器材使用許可證副本;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原件;
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原件;
4、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5、雇主責任保險單的復印件;
6、主要安全設施的周期性安全檢測檢驗報告;
7、提供反映礦山本年度現狀的圖紙資料。具體如下:
露天礦山須提供:采場(剝)工程平面圖和采場剖面圖。
地下礦山須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和井下對照圖、避災線路圖。
尾礦庫須提供:庫容曲線圖、總平面布置圖、壩體縱、橫剖面圖。
地質勘探須提供:勘探工程平面圖。
其它類礦山:參照上述類別合并選擇相關圖紙資料。
其中:采掘施工除提交上述(二)中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外,還應提交上年度或在建工程(一家)主要工地的采掘工程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