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項與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22年1月1日實施
根據該公告,GB 39800.1-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1部分:總則》將代替GB/T 11651-2008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29510-2013《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并將于2022年1月1日實施。GB 39800.2-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氣》、GB 39800.3-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GB 39800.4-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也將于2022年1月1日實施。
個體防護裝備管理和配備是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管理手段和技術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生產中的危險和有害因素時,佩戴個體防護裝備成為勞動者抵御事故、減輕傷害、保證個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線。
目前,個體防護裝備的配備標準有GB/T 11651-2008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29510-2013 《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 11651-2008和GB/T 29510-2013分別對用人單位如何選擇及配備個體防護裝備進行了基本說明,但缺少用人單位及有關安全監管部門對個體防護裝備配備的具體管理要求,缺乏實際指導意義。按照我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配備合格的個體防護裝備屬于強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