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官方發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征求意見稿)》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
(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指導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施救的安全工作,防范因施救不當或盲目施救導致事故傷亡擴大現象發生,切實提高事故救援效率,保障救援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13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
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指南(應急廳〔2019〕62號)
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2015修訂)(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0號)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15〕56號)
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范(GBZ/T205-2007)
缺氧作業安全規程(GB8958-2006)
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08)
生產區域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HG30011-2013)
三、術語和定義
(一)有限空間。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人員進出受限但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淹溺、坍塌掩埋、觸電、機械傷害等其他危險有害因素的空間。有限空間也稱受限空間。
(二)有限空間分類。
有限空間主要分為三大類:封閉或部分封閉設備、地下封閉或部分封閉空間、地上封閉或部分封閉空間。
1.封閉或部分封閉設備:如船艙、貯(儲)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封閉或部分封閉空間:如地下管道(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儲藏室、暗溝(渠)、窨井(沙井)、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化糞池、沼氣池、下水道等。
3.地上封閉或部分封閉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氣調庫)、糧倉、料倉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
作業人員進入或探入有限空間實施的危險作業活動。
四、應急準備
(一)日常應急準備。
1.風險辨識。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對本單位的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對辨識出的有限空間,在其出入口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辨識結果,組織制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確定事故應急處置流程,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3.教育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培訓計劃,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風險特點,定期對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和救援人員進行知識教育、裝備設施使用培訓、應急救援技能培訓,使救援人員具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能力。
4.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本單位應急演練計劃,根據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救援水平。
應急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5.裝備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范的要求,針對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配足配齊應急裝備設施,加強維護管理,保證裝備設施處于完好可靠狀態。
應急救援裝備設施主要包括安全防護裝備設施和個體防護裝備。安全防護裝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氣體檢測裝置、通風設備、起吊設備、起重機械、便攜式破拆器材和相關急救設備等;個體防護裝備包括但不限于便攜式氣體檢測設備、隔絕式正壓呼吸器、防護服、防毒面罩、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
(二)作業前應急準備。
1.作業方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檢測和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并落實相關消除、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的措施。
2.安全交底。生產經營單位應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作業安全要求、防控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等,明確告知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全體人員。
3.作業警戒。作業前,應根據作業方案和實際作業需要設置作業警戒區域,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等進入作業現場。
4.聯絡信號。作業前,作業現場負責人應會同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明確安全、報警、撤離、支援等聯絡信號。
5.安全防護。作業前,應對安全防護裝備設施、個體防護裝備、作業設備和工具等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更換。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個體防護裝備,方可實施作業。
五、安全施救
(一)事故信息報送。
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應當立即停止作業,按照事先確定的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組織現場監護人員安全施救;如實將事故情況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撥打“119”、“120”電話報警或向其他專業救援力量報警求救。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接報事故信息后,應及時核實事故信息,按照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警戒。
及時疏散事故現場圍觀人員和有可能影響事故救援行動的車輛等,根據救援行動實際需要設置事故警戒區域,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故現場。
(三)救援行動要素。
1.判斷事故類型。
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應急救援人員應結合作業現場氣體檢測結果,判斷事故危害類型為中毒窒息類或其他類型,了解受困人員狀態。
2.持續通風。
打開有限空間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外部相連通的部件進行自然通風,必要時使用機械通風設備向有限空間內輸送清潔空氣,直至事故救援行動結束。當有限空間內含有易燃易爆氣體或粉塵時,應使用防爆型通風設備。
3.氣體檢測。
采用氣體檢測設備設施,對有限空間內氣體進行實時檢測,掌握有限空間內氣體組成及其濃度變化情況。
(四)救援實施。
事故發生后,應按照以下優先順序采取應急救援行動:第一,受困人員保持清醒和冷靜,充分利用所攜帶的個體防護裝備和周邊設備設施開展自救互救;第二,救援人員在有限空間外部通過施放繩索等方式,對受困人員進行施救;第三,救援人員在正確佩戴個體防護裝備,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入或接近有限空間對受困人員進行施救。
1.中毒窒息事故救援。
當事故危害類型判斷為中毒窒息事故或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救援行動過程中存在中毒窒息風險時,救援人員必須正確攜帶便攜式氣體檢測設備、隔絕式正壓呼吸器、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裝備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救援。
2.非中毒窒息事故救援。
當事故危害類型判斷為觸電、高處墜落等非中毒窒息事故且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救援行動過程中不存在中毒窒息風險時,救援人員必須正確攜帶相應偵檢設備、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裝備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救援。
(五)保持聯絡。
救援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救援行動過程中,應按照事先明確的聯絡信號,與有限空間外部人員進行有效聯絡,保持通訊暢通。
(六)撤離危險區域。
救援人員應時刻注意隔絕式正壓呼吸器壓力變化情況,根據撤出有限空間所需時間及時撤離危險區域。當隔絕式正壓呼吸器發出報警時,應立即撤離危險區域。
(七)輪換救援。
救援需持續時間較長時,為確保救援任務順利完成,應科學分配救援人員,組織梯次輪換救援,保持救援人員體力充足、呼吸器壓力足夠,能夠持續開展救援行動。
(八)醫療救護。
將受困人員救出后,移至通風良好處,及時送醫治療,防止發生二次傷害。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具有醫療救護資質或具備急救技能的人員,應對救出人員及時采取正確的救護措施。
六、后續處置
救援行動結束后,應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物質,檢查被污染的設備、工具等,清點核實現場人員,對參與救援行動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附: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