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發文,明確自2020年9月1日起,取消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中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環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 建設單位在施工報建時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與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提交施工圖符合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承諾書,同時將施工圖上傳至施工圖信息管理系統,即可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 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前組織準備和基坑開挖期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施工圖質量進行100%抽查,規范抽查內容、程序和時限,加強事中質量監管。
- 嚴格事后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明確參建各方主體責任,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承諾的行為。
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關于取消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的指導意見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進一步優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魯政字〔2020〕67號)和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優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魯建審改字〔2020〕3號),借鑒試點地區先進經驗,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本指導意見所稱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低風險項目)是指:社會投資的,總建筑面積不大于3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且地下不超過一層、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建筑物性質為辦公、商業、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倉庫、標準廠房等項目。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項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護的項目,以及各市(縣)政府認為不宜納入的項目,不適用于本指導意見。具體實施范圍由各市(縣)政府確定。取消低風險項目審批流程中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審查環節,進一步壓減審批時間。加強取消施工圖審查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告知承諾制、施工圖質量抽查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確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一)以告知承諾取代施工圖審查。取消低風險項目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作為辦理施工許可前置條件的規定。建設單位在施工報建時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與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提交施工圖符合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承諾書,同時將施工圖(含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上傳至施工圖信息管理系統(涉密工程除外),容缺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上傳的施工圖通過信息共享,供勘察設計質量監督管理、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竣工聯合驗收等環節使用。(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或具有政府購買服務職能的部門(以下統稱購買主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具有相應圖審資格的第三方機構,對施工圖質量進行100%抽查。各地政府將施工圖質量抽查服務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購買主體編制政府購買服務資金預算和政府購買服務計劃,納入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本指導意見施行1年后,購買主體可根據抽查總結分析情況,對勘察設計質量高、抽查情況好且信用評價等級高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降低抽查比例。(三)規范第三方機構服務。第三方機構根據數字化聯審要求,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和國家、省發布的審查要點進行施工圖質量抽查,不得隨意加碼或刪減。第三方機構自收到施工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圖質量抽查意見。抽查合格的出具抽查合格書;抽查不合格的出具抽查意見書,一次性全面、準確告知抽查意見;按抽查意見修改后報送復查的,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四)健全爭議處理機制。建設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對抽查意見有異議的,第三方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溝通釋疑。溝通無果的,可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書面申請協調。(一)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管理,落實項目負責人制度,對違反承諾造成的損失與勘察設計單位在合同中約定責任。建設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其經辦或者負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事項,在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依法承擔責任。(二)落實勘察設計單位主體責任。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內部校審等質量管理規定。實行勘察設計人員終身責任制,勘察設計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其經辦或者負責的勘察設計事項,在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依法依規終身負責。(三)落實第三方機構抽查責任。第三方機構對施工圖質量抽查工作負責,對于出具抽查合格書后,仍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第三方機構應當及時將施工圖質量抽查合格書、抽查意見書推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審批等部門和相關專營單位;對其承擔的施工圖質量抽查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每年年底前報送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四)落實主管部門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和行政審批服務部門依職責加強施工圖質量監管,應當及時核對第三方機構推送的抽查意見書,對抽查發現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違反承諾的責令停止施工,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施工許可證;將處罰處理情況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對施工圖質量常見和突出問題進行分析研判,督促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第三方機構服務情況進行抽查,對把關不嚴、效率不高、吃拿卡要、不一次性告知抽查意見等問題,或者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隱瞞不報的,依法責令整改或行政處罰,記入不良信用信息,整改期間暫停其抽查新項目。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現場檢查中,應當抽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圖與施工圖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的一致性。本指導意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各市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優化工作流程,完善施工圖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