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19 高度危險化學品過程安全管理(美國規范-轉載翻譯本)
譯者前言
過程安全管理,也稱做工藝安全管理,是隨著化學工業,更廣泛地說,是隨著流程工業(process industry)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歷史上的很多重大事故,為過程安全管理的產生與發展,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如:1974年發生在英國Flixborough的事故,導致了28人死亡;1984年發生在印度Bhopal的事故,導致了超過2000人死亡;1988年發生在英國北海的Piper Alpha平臺事故,導致了167人死亡。為了控制這些危險化學品泄漏可能導致的火災、爆炸、中毒危害,各國政府紛紛制定法令,如:英國的《重大事故危險控制法》(COMAH, Control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美國的《高度危險化學品過程安全管理》法規、歐盟的賽維索指令(Seveso Directive)。
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過程安全非常重視,積極推動過程安全管理在化工行業的實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規及標準,如:《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等。
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意識到過程安全管理對于控制重大事故風險(major accident hazard)的作用。這種趨勢出現在2005年之后,調查Texas煉油廠爆炸事故的美國化學品安全委員會(CSB, Chemical Safety Board)指出:人身安全和工藝安全是有區別的,良好的人身安全績效不意味著工藝安全風險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實施良好的工藝安全管理將有助于控制由于危險化學品泄漏而導致的火災、爆炸、中毒等潛在重大事故風險。
對于國內企業,國家安監總局的法規和標準是實施過程安全的基礎和指南,如:AQ/T 3034-2010 《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同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一些西方國家頒布的一些工藝安全相關的法規及標準,為我們實施工藝安全可以提供有益的輔助。這也是國家安監總局啟動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對標工作的原因之一,來比較國內外的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更好地推動國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為了幫助國內企業更好地實施過程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風險,擷果翻譯了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OSHA,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Administration)所發表的《高度危險化學品過程安全管理》法規1(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of highly hazardous chem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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